张健华说,首先要坚持在农村地区提供符合基本需求的低成本金融服务。为适合农村经济特点,降低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应以提供满足农户基本需求的金融业务为出发点;适度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利用现代科技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雇佣合适的信贷人员,降低人工成本;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市)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
二是完善风险管理模式。为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应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利率覆盖风险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小额贷款”、互保基金等多种形式的风险补偿方式,提高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借鉴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正确发挥财政补贴的杠杆作用;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农村信贷中的成本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发挥市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约束作用。
三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构建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为鼓励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构建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可在考虑农村金融市场容量和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适度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进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特点的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促进订单农业发展;鼓励担保机构和担保方式创新。
四要加强农村金融政策与其他政策配合,利用政策扶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农村金融给予政策支持是普遍做法。在前期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为支持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经营,国家在税收上给予了部分优惠,包括营业税减按3%征收,所得税中西部地区全免,东部地区减半。此外,在财政补贴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方面也已经有了很好的探索。
张健华表示,要总结这些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明确并固定下来。下一步应综合发挥财税、货币、监管等政策的作用,建立激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合理运用财政杠杆,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继续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适应农村金融组织特点,改进农村金融监管,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执行不同的监管政策。
张健华同时指出,发挥地方政府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广大农村地区诚信建设,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做好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三是维护金融稳定,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行为;四是充分发挥当地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其财力和税收优惠权限范围内,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