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央行时隔3年半后首次降息,并宣布扩大存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区间,标志着利率市场化重新启动。
作为改革之年,2012年必将被载入中国金融史。这一年,“一行三会”集团作战,掀起从银行、证券到保险的全面改革浪潮。而以利率市场化重启和资本监管新规落地为标志,至关重要的中国银行业“二次改革”逐渐步入正题。
6月8日,央行时隔3年半后首次降息,并宣布扩大存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区间,标志着利率市场化重新启动。同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下称“巴Ⅲ”)回归国际时间表。
二次改革
前些年,经过大规模不良资产剥离和外汇储备注资,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相继实现股改上市,2010年7月,农业银行完成A+H上市,银行业第一次改革圆满收官。经此一役,中国银行业脱离了破产危险,迈入安全、稳健的现代化经营轨道。
银监会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13.3万亿元,所有者权益7.2万亿元;去年全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1.25万亿元,同比增长39.3%。
与此同时,各项监管指标进入历史最好时期:截至2011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05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77%;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71%,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10.24%,390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
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按照核心资本排名,我国进入世界1000家银行的数量从2003年的15家增加到目前的100多家,上榜家数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四大行均跻身全球银行总市值前十位。
然而,繁荣的背后,银行业面临诸多挑战,诸如高资本消耗、业务同质化、风险管理水平不高、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等。随着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利率市场化的加快推进,传统的利差依赖发展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一些优秀的银行家早已感觉到改革的紧迫性。2010年,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抛出“二次转型”战略,目标直指“低成本高回报率”;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亦称“需要二次改革”,核心是改变银行的资产收入结构,进行大的业务结构重组。这两家银行不约而同地主动选择了中小企业业务作为新方向。
利率市场化大考
自199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破冰。此后,货币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外币存贷款利率、人民币协议存款利率纷纷实现市场化;2004年,央行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近年来,显性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举措暂停了。不过,蓬勃发展的信用债市场与银行理财产品,却在悄无声息间成为改革的“第二战场”,利率市场化实质上得以持续推进。
今年6月8日,央行正式将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扩大,存款利率上限由基准调整上浮至1.1倍,贷款利率下限由之前的0.9倍进一步扩大至0.8倍,改革终于触及最关键的“贷款利率下限以及存款利率上限”,进入攻坚阶段。
国际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将对商业银行构成巨大的盈利与风险压力,存贷利差将急剧收窄,甚至曾引发倒闭现象。马蔚华指出,由于中国银行业收入来源的80%以上依赖于存贷利差,且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中国银行业而言,无疑是一场生死考验。
央行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近日撰文称,利率管制放开后,中小金融机构往往通过提高存款利率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如果资金成本的提高影响到盈利目标,银行可能扩大发放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因此,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关注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型城商行、农信社、农商行的风险,进一步强化财务硬约束。
在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教授看来,扩大利息浮动区间的政策,实际效果是缩小了利差,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但能刺激银行的金融创新,创造更多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与证券、保险行业一样,银行业必须寻找创新业务,未来综合经营的趋势会进一步加强,银行会越来越多地进入保险、信托、基金和租赁等领域。”一位大型商业银行资深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告诉本报记者,在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将继续提升,未来混业经营有望进一步放开;同时,由于存贷利差收窄,将逼迫银行贷款向中小企业等更高风险客户倾斜。
巴Ⅲ温和落地
在改革加速的背景下,监管层主动作出调整,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时间推迟到2013年,回归国际时间表,银行业再融资压力大大缓解。在此之前,银监会曾先后计划于2012年1月1日、7月1日起实施,均早于各国政府承诺的2013年1月1日巴Ⅲ实施的最后期限。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态称,未来将积极探索通过发行优先股、创新二级资本工具或开拓境外发行市场等方式筹集资本,并成立了“资本工具创新”课题组,就资本工具创新的配套政策进行前期研究。
“实施巴塞尔协议是为了推动中国银行业国际化,如今欧美市场持续动荡,许多国家对巴Ⅲ本身还存在较大分歧;另一方面,银监会意识到,即使很快实施巴Ⅲ,也无法抵御各类风险,诸如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风险。”某银行巴塞尔协议实施小组成员向本报记者表示。
“无论从当前的‘稳增长’政策出发,还是银行业自身转型来看,巴Ⅲ的实施都不宜操之过急。”上述人士指出,在前些年的密集资本补充和大量拨备计提之后,银行业抗风险能力显著上升,在此背景下,应当给予商业银行更多创新空间。
尽管如此,实施巴Ⅲ仍是改革的必然选择,诚如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所言,新资本监管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强化资本约束,推动银行增长从以规模扩张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转变;切实改变“信贷高速扩张―风险资产累积―再融资―再扩张”的发展模式,合理减少资本消耗,走内涵式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静悄悄”的变革
实际上,在综合化、国际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改革领域,中国银行业已经上路。未来的焦点在于,监管环境能否进一步放松,让银行业走得更快、更远。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从而奠定了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基础。然而,该条款附带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使得银行业得以屡屡突破分业经营的束缚。
截至目前,我国银行业基本进入了几乎所有金融领域,从保险、信托、基金、租赁乃至证券,无所不包。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2010年8月,国开行完成收购航空证券,更名为国开证券,率先攻破了银行混业经营的最后一个坚固堡垒。
经历金融危机的洗礼之后,以工商银行为排头兵,中国银行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截至2011年末,工商银行在3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39个境外分支机构,境外机构总资产达到1247亿美元。去年1月,工商银行曾经创下5家欧洲分行同日开业的纪录。
在今年6月底举行的陆家嘴金融论坛上,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透露,该行董事会已经通过今后五年的海外发展规划,在海外布局上,争取2015年前完成在世界各地主要国家的布局。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资产证券化重启。今年6月初,央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试点额度共计500亿元,此举为银行业化解存量资产风险、节约资本金,再次打开了探索之门。
另一个反映改革讯息的细节是,银监会5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意在扩大民营资本参股银行业的范围。分析认为,尽管口径上依然存在约束,短期影响或许不大,但长期则有助于增加银行创新动力和加快转型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