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达20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实施在即。财新记者获悉,近期,央行已就最终方案向各商业银行高管征求意见,业界呼吁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望于明年初推出。
据悉,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基金设在央行下属的金融稳定局,由各投保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交纳;保险方式为限额全保,即存款额50万元以下的账户全额保险,包括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考虑到公平竞争,即所有的金融机构都不再享受隐形的国家担保,监管当局已批复同意按照央行的设计,将“农字头”银行全部纳入,存款保险制度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所有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村镇银行。考虑到中小银行对于缴纳费率高、成本加大的担心,存款保险制度针对相对实力孱弱的“农字头”银行及小银行,比如农信社,会考虑适当的政策倾斜,最初几年会免交或减免保费。
至于是否会发生存款搬家,小银行的客户把存款搬到大银行的情形,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小银行存款搬家的可能性是有的,但是影响不大;央行的摸底调查显示,没必要担忧。因为大量账户的存款都是小额账户,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大额存款都在大行。”
多位业内专家分析,存款保险制度将引导公众对其要存款的银行之风险做判断,超过一定限额的存款户会考虑把自己的存款分成若干份,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
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将出现存贷款利率从上升到回落、实际利率由负变正、存贷利差的收窄、存款利率向货币市场利率的靠拢、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等现象。
央行行长周小川11月28日在《人民日报》发文称,加快建立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促进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
周小川明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要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有限赔付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机制,建立事前积累的基金,具备必要的信息收集与核查、早期纠正及风险处置等基本职责,与现有金融稳定机制有机衔接,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正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银行存款大战、收益率大战剧烈,金融机构负债成本不断上升。目前市场已有共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明确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存款人保护和损失分担机制,是下一步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坚实前提。存款保险制度亦被认为是放开民营银行的先决条件。
广东金融学院院长陆磊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其实是关系改革成败的核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之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似乎是为了让中小存款类金融组织能破产。但在市场伦理上,对小型金融组织应保护,对大型金融组织应限制。中小银行非但不应破产,反而对其发展初期应加以保护。存款保险机制的目的不是把本来不多不大的社区性金融组织置于高成本(缴纳高保费)、高破产概率(因为面对大银行的非对称竞争)的境地。相反,存款保险机制在于通过事前的“体检”,让银行明白自己的状况,并防患于未然。
陆磊表示,在机制设计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遵循此思路,不妨把国有银行部分上缴利润划拨为存款保障基金,以豁免中小银行或未来的“民营银行”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