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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岳毅:以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来源:商务金融网 日期:2014-09-29 人气:1725 责任编辑:主编

  

  中国银行副行长岳毅在2014年9月出版的《中国金融》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以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全文如下:

  以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中国银行副行长 岳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及小微企业,从注册设立、产业政策、融资方式、税收减免以及简政放权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支持措施。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部署金融机构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商业银行需要从履行社会责任和调整自身业务结构的双重角度,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展开系统化和集成化创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难题。

  推进小微金融服务理念和制度的创新

  金融理念的创新是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根本。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实物资产较少,工艺技术水平不高、内部管理松散,银行传统上依靠报表、评级和抵押的信贷作业方式,难以有效识别小微企业的真实资信,无法突破小微企业信贷面临的经营成本瓶颈。尤其在经济下行时期,生产型小微企业生存普遍比较困难,流动资金趋紧,加深了其与银行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需要银行进一步树立专业化的经营理念,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在小微企业金融领域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模式和产品设计。同时,将海量数据分析、网络金融拓展和小微企业服务相结合,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覆盖面,降低小微企业金融经营成本。

  金融制度的创新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保障。近年来,监管机构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造性地提出了“六项机制”“四单原则”“两个不低于”“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差异化的信贷政策,为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推动小微企业信贷保持稳步增长。今年7月24日,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36号文”),对于在当前阶段引导银行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领域提供了更大的施展空间。

  中国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创新实践

  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

  目前,流动资金贷款仍是小微企业主要融资工具,传统上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多数为一年期,按照过去贷款管理模式,一笔贷款到期以后企业先还贷款,然后再重新申请新的贷款。在“还旧”和“借新”之间,小微企业需要资金持续周转时,多数只能转向高息融资,以免资金断流,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倒贷”市场,倒贷一次至少会增加贷款总额2%的成本,这让小微企业背上了沉重的融资成本,很多小微企业就是被所谓的“过桥贷款”拖垮的。

  银监会36号文颁布以后,中国银行依据监管政策指引,针对小微企业迅速推出了循环贷产品,为优质小微企业核定最长三年期的循环贷款额度。在核定的额度金额和有效期内,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多次提取、逐笔归还、循环周转使用贷款,更好地满足了小微企业“短、频、急”的用款需求。

  针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中行设计开发了“中银接力通宝”产品。对于未来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小微企业,中行将新发放一笔贷款结清已有贷款,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避免小微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打造“中银信贷工厂”升级版

  2008年,中行在引进、消化、吸收国外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创新推出适应国内小微企业特点的运营机制,即“中银信贷工厂”服务模式。在“中银信贷工厂”模式下,我们对传统公司授信流程200多个节点进行梳理,根据小微企业业务特点进行简化、优化,确定了23个关键节点,并为各个岗位制定标准作业程序(SOP),对银行内部的审查和审批要点进行规范,设计成标准信贷提案,实现在线流转和无纸化办公。大幅减少冗余动作和主观判断,有效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效率。

  2013年,中行对“中银信贷工厂”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从制度、流程、工具、网络金融、人员五个方面进行升级,打造小微企业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坚持“中银信贷工厂”模式的核心理念,顺应互联网时代客户需求的变化,借助于信息科技手段,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7×24小时、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移动式的服务。

  加强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改变国内银行业传统上采用的当铺式金融模式,逐步转变为经营和驾驭风险的金融模式。银行传统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不研究市场和客户,只看是否有押品,采用过时的报表进行评级,这种模式无法适应“大数据”、信息化和网络金融时代的到来。经营和驾驭风险的金融模式,将不再过分依赖第二性抵押物,而是在了解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基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核定授信。

  按照监管要求,中行根据小微企业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针对“三农”、养老、教育、医疗、节能环保等民生服务领域小微企业,加强产品服务创新,改变传统上强调报表、评级和抵押的授信模式,依靠对“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掌控,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充分整合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创新网络技术及商业模式,创立“中银网络通宝”服务模式。小微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中行门户网站和外部电商平台在线申请贷款,成为“一点接入、全程响应”的起点。

  搭建全球中小企业投资服务平台

  国内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生产工艺水平低、产品竞争性差,只能依靠廉价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参与市场竞争,银行即使掌控一些押品,风险依然很大。而国外中小企业拥有成熟的技术、精湛的工艺和高质量的产品,由于当地市场饱和,也很难获得当地银行的支持,因而希望开拓国外市场。国内中小企业的劣势恰是国外中小企业的优势,它们的相互投资撮合,有利于优化国内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降低国内银行授信风险。

  中行利用自身海内外一体化经营优势,创造性地搭建了“中银全球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投资服务平台”,全球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在该平台上注册开店、洽谈业务、探讨业务合作。通过这一平台,国外优质的中小企业与国内中小企业对接,实现国内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中行海内外分行可以通过两国中小企业的合作掌控企业的现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从而达到了解市场和客户的目的,不仅可以降低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风险,还可以销售银行的各种产品。

  减免小微企业融资收费

  中行积极贯彻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迅速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取消公司融资服务条件变更手续费和支信通手续费;取消票据融资咨询服务费;明确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一律由银行承担,严禁转嫁客户;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客户提供一个免费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优化小微企业金融生态环境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并非中国独有,是一个世界性的、长期的、客观的现实经济问题。在业务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小微企业融资是一个复杂的金融生态系统,涉及法律环境、产权制度、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信用环境、融资市场结构、监管政策和信贷技术等各个方面。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在当前阶段,建议有关机构着力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入手,优化小微企业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扩充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找准自身定位,针对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与其需求相符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进一步完善PE、VC投资小微企业的渠道和机制。支持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增加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培育融资租赁市场,鼓励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支持微型企业融资。

  二是完善小微企业担保体系。我国现有信用担保机构以商业担保公司为主,由于小微企业代偿率较高,商业担保公司为了实现自我盈利,收取的担保费率较高,往往又违规经营,担保公司破产重整的案例时有发生。建议中央财政出资成立国家级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机构,省级财政壮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资本实力,发挥担保公司的乘数效应。针对市场前景好,遇到临时性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政府能够给予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资金支持。

  三是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加强小微企业失信惩戒力度,允许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扩大企业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完善国家层面的征信法律建设,在人民银行已有的企业和个人征信平台基础上,整合工商、税务、电力、海关等各部门掌握的小微非信贷信用信息,形成统一平台。建议征信平台与高铁、民航、海关等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对恶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坚决打击“跑路”“逃废债”等行为。

  四是解决不良贷款核销执行难问题。小微企业贷款出现不良以后,清收难度较大,核销体系也不顺畅,导致不良贷款淤积,占据银行信贷资源,影响银行机构从业积极性。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自主核销权,简便核销程序,将自主核销与税前列支政策相配套,并出台尽职免责政策。同时也建议司法部门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判决和抵质押物的处置效率。(国际商报 魏建玲、郭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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