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除了重申严禁向未取得“四证”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严禁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商品房预售回购等方式间接发放房地产贷款外,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门槛再次强调资本金比例超过35%、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三个条件全部具备才能融资。此外,银监会还要求信托公司严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禁以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附回购承诺等方式变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
海通证券证券信托高级分析师谢盐认为,在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中小地产开发商从银行融资无门而求助于信托公司,由于这些地产商一般都没有拿全“四证”,他们通过信托计划“过桥融资”以实现资金的周转,这就给房地产信托业务带来巨大的风险。
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信托业投向房地产的集合资金信托发行总数和规模都与去年相比出现大幅度上升,9月份更是创下了单月发行23只房地产信托和规模达110.58 亿元的记录。这反映出房地产信贷紧张局面尚未有效缓解,而房地产销售的持续低迷已严重影响到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此次银监会针对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等敏感性业务进行严格规范,反映出管理层对近期房地产信托集资规模超常规增长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