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当前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有点“走不出去”。一些信托公司很犯愁,希望能另辟蹊径寻求更合时宜的理财产品;而融资一直是地方政府的需求,两者一拍即合。
事实上,信托公司和政府合作已不是“新鲜事”了。此前,中融信托成功设立“新昆明信托”项目, 中融信托为受托人,以股权投资方式注入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公司,用于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及市政建设。无独有偶,山东聊城市政府与山东信托建立合作,为企业解决了10亿元左右的设备资金问题;安徽铜陵市政府与安徽国元信托就重大市政项目、土地储备、经济园区建设以及其他相关领域建立合作;辽宁省鞍山市第一个市政建设信托产品 “鞍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政府委托鞍山信托设立的。而南昌的江西国信同浙江多家地级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介入江西铁路建造领域,同江西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签署了《铁路建设信托融资协议》。
按照一般的说法,信托公司和政府合作就是由选定的商业银行发行用于双方合作项目的银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委托于信托公司设立指定用途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阶段性入股政府下设的公司,将资金投入政府指定的项目。
“受制于早前《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债券,地方政府必须寻求其他融资方式,政府以企业名义通过发行信托计划融资显然比直接发债更可靠,风险小得多。企业方面也希望得到这种金融服务支持,加上由政府搭桥牵线将金融机构‘请进来’,和企业直接对接,对当地政府融资起到很大助益。” 中海信托、邓举功信托研究室研究主管邓举功向记者表示。
“与政府合作,主要是借助政府信用,风险大大降低。现在银行提供的担保已越来越少,这种做法是‘自然选择’。”用益信托工作室资深分析师尤斯表示,信托公司借助地方政府担保或信用开展信托计划时,要考虑当地政府的真正实力,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