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信托收益率创三年新高 读懂信托合同拒绝收益“猫腻”
来源:青年报 日期:2011-07-03 人气:3564 责任编辑:主编
本报讯 记者 吴华 固定收益信托产品的收益率节节攀升,创下三年来新高。其较低的风险和较高的收益水平收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不过,业内专家也提醒投资者,购买这类产品时,要重点关注合同中的收益和风险等相关内容。
平均收益率跑赢CPI
财汇数据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今年上半年国内固定收益信托产品(剔除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7.92%,高出2010年全年的7.73%和2009年全年的7.35%,创近3年来新高。
好买基金的统计数据则显示,5月份发行的固定收益信托存续期为0.59-5年,收益率从4.5%-18%不等,从各存续期产品近一年的平均收益来看,一年期及以下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16%,较上一个月份稍微降低了0.38%;一年到两年期产品平均收益率为8.89%,达到近1年的高点;两年到三年期产品平均收益率为9.12%。
在收益率攀升的同时,固定收益信托的规模也迅速增长。据好买基金统计,截至5月份,今年共有1561只固定收益信托成立,有907只披露了发行规模,募集资金达到1907.86亿元,比去年同期大增116.23%。
看懂信托合同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专家介绍说,虽归类于“固定收益”,但其实该类产品的合同中并无保本保收益的条款,其能为投资者提供“确定收益”的预期,来源于产品设计时所订立的一系列担保措施,而这些都在产品合同中有明确说明。
据介绍,固定收益信托产品所涉及的项目千差万别,信托合同往往长达好几十页。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固定收益信托,主要关心的无外乎三点:收益、期限、安全性。从这三方面入手,就可从信托合同中精确提炼出自己所需信息。
收益方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一般在合同中的“信托财产收益及费用”部分揭示。除了了解信托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还需要关注收益的分配问题,一般来说,信托项目一年分配一次收益,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但是也有的产品按季度分配收益。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来说,固定收益信托合同中所揭示的预期收益率,均是扣除各种相关费用之后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但是也有的信托直接从投资者处收取1%的认购费,此种情况下,投资者的真实收益需要在其“预期收益率”的基础上减去1%。
专家提醒
通过合约判断信托项目风险
专家提醒说,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也不同。投资者在阅读信托合同时,必须关注信托资产的运用和保障措施。此类信息一般会在“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风险揭示及防范措施”等项目中呈现。
首先,投资者要关注融资方所在的行业景气度、主营业务、企业资质、资产负债等状况,了解融资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偿付能力。
其次,要了解资金用途,并注意除明确规定的项目以外,在资金闲置期间是否可用于其他投资。一般来说,闲置资金以仅限于银行投资的为佳,避免将项目暴露于更多的风险之中。
第三要关注还款来源。信托合同一般均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来源,或模糊的写融资方“合法经营收入”,或具体到融资方某个业务项目的收入。有的信托合同甚至要求为该信托计划设立专用的安全账户,以此保证投资者到期收益与本金的偿还。
第四要关注抵押率、质押率。固定收益信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抵押率、质押率一般均需要在50%以下,也就是抵押/质押物的现值,需要达到融资金额的2倍以上。若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抵押率需进一步控制到40%左右。对于股权质押,则需要注意警戒线的设置。除了抵押、质押,一些项目也会采用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保证担保等措施。越优质的项目,担保措施越完善。担保的完善程度。
对于组合投资的信托,由于具体投资标的不确定,只能通过考察信托公司和融资方的实力,判断产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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