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欣然宣布,本公司日前委托中诚信托有限公司(“中诚信托”,一家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监管的国内信托公司,并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在市场上筹组贷款信托基金计划(“该信托”),用以支付本公司所开发及管理之无锡鸿山新城镇项目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建设。中诚信托方面的筹组募集过程已顺利完成,并成功募集到人民币751.4百万元。
本公司与中诚信托双方亦因此而达成于2011年10月25日即时生效之贷款信托合作协议(“借贷协议”或“该协议”)。该协议乃由本公司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美高投资有限公司(“美高投资”)、上海嘉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嘉通”),以及由本公司非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上海金罗店开发有限公司(“金罗店”)、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无锡鸿山”)和无锡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鸿庆”),以及本公司之执行主席施建先生,与中诚信托公司之间达成。美高投资、上海嘉通、金罗店、无锡鸿山及无锡鸿庆以下统称为“借款人”。
贷款信托基金计划所募集到的人民币751.4百万元,其中为数人民币120百万元的款项已由借款人所支付以作种子资本,其余款额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所认购。中诚信托并已委托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为信托基金的保管人,全权保管该信托的资金与日後的财产。中诚信托将根据协议随之把该信托所募得的资金作为贷款借予借款人。
根据该信托和该协议的安排,本公司通过美高投资及上海嘉通所持有之金罗店股份的股权收益权(主要包括日後如有之分红收入)将被暂时转让予中诚信托,并随後在到期日(或者按该协议中所规定的较早还款日期)、在清缴本金及所有相关利息的前提下,转还予本公司之美高投资及上海嘉通。该笔款项将用于支付本公司之无锡鸿山新城镇项目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建设。
中国新城镇以信托贷款形式为无锡项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