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吉光
日前,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范文仲在中国企业家杂志社主办的“2008第七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占全国企业总数99.8%的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我国GDP的60%,并提供了全社会70%以上的就业机会。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演化并对中国经济造成更大不确定性影响的形势下,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针政策,金融业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更为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积极影响。
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是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非常现实的作用。
而如何抓住机遇,落地执行,对于多数金融机构仍是新课题。
首先,金融机构还是很希望多给企业一些支持,尤其是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坦率而言,金融机构也是商业机构,也需要按照市场化来运作,所以怎么扶持中小企业,国家要做一些工作,国家要有一些补偿机制。如果要给中小企业贷款,我要建立担保机制,如果增加对于风险高的企业的贷款,我国家要考虑贴息。要从风险核算,包括坏账核销的政策上要能积极的配合,这样才能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于企业的服务。
其次,金融机构的支持应针对产业结构调整,而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大或者“抄底”海外资产。目前来讲,抄底风险太大,但是“抄人才”、“抄技术”、“抄资源”,让资本转变成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恰恰是一个好的决策。这也需要企业挖掘自身潜力,能够技术换代、产品创新,能够增加核心竞争力。
第三,金融创新,差异化服务,才是金融企业的根本出路。这需要监管机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研究制定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要求,给予商业银行更大的自主经营空间;引进国外银行的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技术,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和实践,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银行业与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技术;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指引,规定按照零售业务计量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经济资本占用,以降低中小企业业务经济资本占用标准;金融企业应研究制定专利权、商标权及文化创意产业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授信指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渠道;制定中小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指引,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与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