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和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等,主要投资创业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股本融资支持,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在国际、国内都取得了一系列成功经验。
当前,我国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剧,大量农民工被迫返乡,应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城镇失业人口不断上升,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促其发展。中国70%的就业依赖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同时还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和管理压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增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能力,提高债权和项目融资能力,能够有效地支持和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大量增加社会就业,增强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增长。
我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国内证券投资规模最高已超过3万亿,但股权投资仅区区几百亿,而美国两者融资规模则基本相当。目前对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认识还不统一,鼓励政策也尚未到位,自律监管框架没有确立,资金市场也还未形成,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希望有关部门从发展中小企业,促就业、保增长的战略层面关注支持这一行业的发展,及时解决该行业面临的瓶颈问题。
落实《合伙企业法》,制定配套法规政策。 自2007年6月1日起《合伙企业法》实施后,各部门对于“有限合伙制”的配套法规政策未能及时出台,不适用的法规也未能相应调整,制约了有限合伙制的发展。国际上,90%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投资管理专家的作用。但因有限合伙制企业不是法人主体,按目前制度在国内还无法设立证券帐户,基金所投资的企业难以从国内证券市场上市退出。因有限合伙制企业不是纳税主体,税务部门担心其成为税收监管黑洞,缺乏相适应的、符合国际规范的税收机制,阻碍了行业的发展。建议全国人大财经委会同有关部委研究解决,必要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司法解释,统一思想,理顺关系,促其纳入正轨。
建立基金的基金,鼓励资本流向股权投资市场。股权投资是长期投资,对于发展实体经济,减少资本泡沫,稳定经济运行作用突出。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社保、企业年金以及大型国企等机构手中握有大量资金,但投资收益甚微。国际上较普遍的做法是发展专门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鼓励机构投资,由专业经理人筛选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再投资,进一步分散风险,增加投资收益保障。建议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和社保机构等分头发展基金的基金,支持所辖机构通过这一机制参与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一来增加投资收益;二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三来推动社会就业。
合理征税,促进发展。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国内外投资商的投资均出现下滑迹象,国内投资也不够旺盛,影响了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目前从事证券投资不纳所得税,而通过股权投资基金进行长期投资却要纳税,个人投资者和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同时也是投资者)按个体工商户课以最高达35%的所得税赋,且亏损年度和盈利年度不能互抵。此外,法人投资合伙企业形成的亏损也不允许抵减所得税。这些规定都不利于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不能鼓励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建议税务部门与业界协商研究,参考国际经验,排除歧视,制定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培育投资文化。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不尽人意的另一原因是投资文化有待培育。一些机构和资金控制人还不适应通过专业投资机构进行集合投资。市场并非没有资源,也不是不需要专业投资人,主要还是缺乏成熟的投资者和现代化的投资文化。由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根据专业人士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规范的风险控制机制,采取集合投资、分散风险和长期投资理念,对于投资的安全性和投资收益必将更有保障。但投资文化的培育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政府和一些成熟的投资者起到牵头推进作用。建议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各部委,省市政府可以拿出部分财政支出发起引导基金,根据行业、地区发展规划,通过直接出资支持投资管理人发起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形成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的机构和资金控制人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在政府的行业发展意图指导下和行业政策保护下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基金的盈利性,从而推动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资本市场提供优秀的上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