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幸福”正成为高频词,也被当作是“中国梦”的重要内涵。而在全国各地,“幸福城市”也正成为方兴未艾的主题??城市管理者心中的科学发展观,普通?民心中的“幸福梦”。由于工作关系,笔者与众多优秀的华商企业家走访很多国家寻求商机与合作,多年来考察游览了世界各地的众多城市,每到之处必观察、总结与探讨其优劣,长年下来对幸福城市建设形成了一些思考。本文将试着探讨关于幸福城市的一系列理论问题,期待能为幸福城市的建设提供些借鉴,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什么是幸福城市?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结晶。1800年,全球仅有2%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到了1950年,迅速攀升到了29%;到了2000年,世界上大约有一半的人口迁入了城市;到了2010年,全世界的城市人口已占总人口的55%。可以说,人类即将甚至已经进入“城市时代”。
然而,在过去的城市发展过程中,片面强调以“GDP增长”为中心,片面追求物质财富,随之而来的是交通拥堵、房价高企、环境污染、资源浪费、贫富分化、安全感和信任感缺失等各种“城市病”,让居住在城市的居民痛苦不已。单纯的GDP增长不仅没有带来相应的国民幸福指数的增长,反而让人们的幸福感降低。
细细体味我们会发现,使城市居民开心生活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经济发展等,还在于工作、生活、社交中所体现出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与单纯的GDP比起来,蓝天碧水、清新的空气、“舌尖上的安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信任……才是人民更加想要的。无论物质的、情感的、精神的,其实均可表现为一种主观的心理感受,也就是幸福感。于是,幸福城市逐渐成了我们新的航向。
那么,什么是“幸福城市”?笔者认为,幸福城市就是能够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幸福需求的城市,换言之也就是让居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城市。我们建设幸福城市就要紧紧抓住一个中心,即以“提升居民幸福感”为中心,简而言之就是,为市民谋幸福。
建设幸福城市的过程就是不断提升市民愉快感、舒畅感、甜蜜感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居民幸福感的过程。要让市民感受到,城市就是自己可以追逐梦想的地方,城市就是自己富丽的生活舞台,城市就是能提供所有美好生活的地方。只有拥有了幸福,人们才会从心底认同这座城市。
人是城市的细胞,又是城市的灵魂。幸福又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也是至高点,因此,笔者坚定的认为,能满足居民幸福感的城市才是最好的城市,也就是说:幸福城市才是最好的城市。
城市的规划设计与管理者,必须坚持“提升居民幸福感”这个中心,一切从满足城市居民的幸福需求出发,进行城市建设决策与管理。唯有如此,方能获得市民的真心拥护;唯有如此,方能赢得社区的真正和谐;唯有如此,才能建设真正的幸福城市。
幸福城市的两个法则
幸福城市需要解决城市居民两大问题:生存与发展。发展,体现的是一种竞争与活力。生存,体现的是一种互助与共生;用爱情和亲情来比喻这两个问题非常贴切,这也正是幸福城市建设应该遵循的两个行为法则:爱情法则与亲情法则。
爱情法则,体现的是一种竞争法则。择偶时,男女双方都有心中各自的标准:男孩希望另一半美丽、聪明、贤惠,女孩梦想另一半英俊、大气、强壮、优秀。尽管都明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道理,但只要有充分选择空间,每一方都会不遗余力对另一方进行“优胜劣汰”,直至“淘”得心中“最好”的。这就体现了爱情法则:爱其强,弃其弱,优胜劣汰。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人才强国战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层面的“千人计划”和地方层面的“百人计划”相继启动实施。在这些计划中,政府为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甚至提供了一系列特定的“超国民待遇”:高额的经济补助,不受地域限制的“落户”、帮助配偶解决就业,解决子女的入学、教育问题,诱人的期权、股权激励……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计划与政策正是爱情法则的集中体现。
幸福城市建设中,对于那些有能力的,要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平等的发展机会,让他们深信,通过他们努力不懈的奋斗,通过他们的智慧与才华,都能获得事业的成功。
而亲情法则体现的就是一种共生法则。城市就好比一个家庭,如果兄弟姊妹很多,出类拔萃的“强者”往往容易受到偏爱。但一个家庭如果只爱强者而不关心弱者,这个家庭很难和睦,也就很难成为幸福家庭。这就需要亲情法则:爱其强,怜其弱,互助共生。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如果缺失亲情法则,常常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这方面,拉美国家的教训无疑是前车之鉴。在拉美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中,由于没能帮助弱势、低收入群体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导致了大量“贫民窟”的出现和贫富差的扩大,并成为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地区。目前,拉美最富有的20%人口所占有的财富相当于最贫困的20%人口的20倍,约有1/4的人口居住在贫民窟内。同时,由于贫民窟居民无法融入到城市,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在这种城市环境下生存的居民,幸福恐怕只能是一种奢望。
幸福城市建设中,对于我们社会中一些老人、孤儿、失去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也要让他们充分享受到了社会发展的成果,这就需要我们的城市建设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需要把握“亲情法则”。
综上,爱情法则可以让我们的城市建设与发展更加充满活力、动力十足,而亲情法则可以让我们的城市建设惠及众生、更加稳定。唯有同时实施这两个法则,才可以建设真正的幸福城市。
幸福城市的三个层次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幸福城市的建设也随着人们幸福需求的变化而呈现层次性,笔者将其分成依次递进的三个层次:物质保障、情感依托和精神满足。其中,物质保障是幸福城市的基石,情感依托是幸福城市的核心,精神满足是幸福城市的灵魂。
物质保障。恩格斯曾说:“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极微小的一部分可以靠观念上的权力来满足,绝大部分却要靠物质上的手段来实现”。幸福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与市民拥有的物质条件相联系的。只有经济发展,市民有良好的就业机会,有较好的收入,安全、住房、医疗、教育等得到保障,市民才能去感受幸福。
情感依托。全球公认的城市研究专家乔尔?科特金曾说过,“一个伟大的城市所依靠的,是城市居民对他们的城市所产生的那份特殊的深深眷恋,一份让这个地方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独特感情。”幸福城市,不应是同一模式城市的复制,而应该是可以让人寄托情感的港湾。
每个人都需要有亲人,有朋友,有圈子,需要进行情感的交流,所以说来自于情感的满足,属于中层次的幸福感。这主要体现在社会的和谐度上,如果不是敦亲睦邻,充满着温情与友爱与信任,而是社会中充满着怨气与戾气,那我们的幸福感就会渐行渐远。
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公报发布之后,很多人都记住了一句充满诗情画意、人文关怀的话:“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尤其是一句“记得住乡愁”,出现在以冷峻风格著称的党的会议公报中,更是令人耳目一新。而乡愁,其实就是一种情感依托:是夏日中供我们嬉闹的一方绿水,是夕阳里炊烟袅袅的一片屋瓦,是世代传承的共同记忆……一座没有风格、割裂历史与自然的城市,必将沦为没有魅力与审美价值的“水泥森林”,难以让居民“记得住乡愁”。
精神满足。精神层面的满足,是最高层次的幸福感,更是幸福城市的灵魂。我们希望成为最好的自己,立下丰功伟业,成就自己的善行美德,我们希望接受别人对你的认可,别人对你的尊敬,别人对你的赞美。近一个世纪前,新文化运动之父蔡元培先生曾说过:“幸福者,不惟在体魄之享受,而尤在精神之快乐。以谋体魄及精神之进步,以求达于具足生活之境,是谓自成。”对于当今的城市人而言,精神满足更是不可或缺的幸福之源。
而只有拥有一个可以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精神满足。芬兰首都赫尔辛基,素有“波罗的海的女儿”之称,曾被英国某杂志评为“全世界最宜居城市”。而之所以“最宜居”,不仅因其秀丽的风光、舒适的气候,更因为这座城市特有的“全民设计”的浓厚氛围。在这个崇尚“人人参与设计,将设计融入日常生活”的“设计之都”里,每4个人当中就有1个人从事设计相关的职业。从城市公园到公交巴士,从婴儿车到水杯,随处可见市民们自己的设计作品。设计,成为赫尔辛基人的生活方式,激发着他们无穷的热情和创造力,让他们体验到一种“共享人生出彩机会、充分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满足和幸福感。
着力于逐个层次去满足居民的这些需求,我们才能逐步实现“幸福城市”。
幸福城市的四个主体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谁来创造城市的幸福?笔者认为,建设幸福城市主要有四大主体:政府、市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四大主体中,角色定位各有不同,但相互联系并形成一个完整的幸福城市建设主体链条:政府为主导、市民为主力,企业为先锋,社会组织为辅助。
政府是履行国家职能、执行国家权力的机构,理应在幸福城市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配套政策的出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资金支持与公共服务提供、城市文化建设、“城市病”治理等方面。19世纪的伦敦绝不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那里不仅空气污染严重,是闻名遐迩的“雾都”,而且还存在人口迅速膨胀、失业与贫困问题严重、住房短缺、疾病蔓延、犯罪率高和贫民聚居等社会问题。而从1601年《伊丽莎白济贫法》开始,经过“费边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到“凯恩斯主义”的发展和完善,英国逐渐发展起社会保障和福利国家制度,政府全面介入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这些社会问题才得到明显缓解。
市民是生活在城市中的居民,更是建设幸福城市的主力。提高城市的幸福感有赖于市民的全体参与,只有全体市民从点滴做起,通过共同努力,我们的城市才会天湛蓝、地更绿、街洁净、路通畅、水清澈、城秀美,幸福城市才可能真正实现。在这方面,上世纪90年代温哥华市政府发动全民参与制定城市规划方案便是个经典案例。1992年,为避免此前制定的城市规划方案因未经市民广泛参与而夭折的悲剧重演,新任市长采用一个颇具创意的办法:发动普通市民参与整个城市规划方案的制定。为实施此计划,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煞费苦心的具体措施,占当时温哥华市民人数40%的民众参与其中。最终,一份得到城市规划专家、政府、市民一致认可的、全民参与制定的“草根方案”在温哥华诞生,并沿用至今。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一个微型社会,通过其生产和经营活动客观上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成为整个社会进步和前进的先锋。同时,企业也是城市重要的组织单元,在城市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建设幸福城市的路上,企业应当发挥先锋作用,通过幸福企业的建设助力幸福城市的建设。
社会组织包括各种非政府的公民组织,如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兴趣组织等。这些组织的积极作用空间巨大,已经成为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幸福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在公益方面,来自于各个社会组织的上百万志愿者身影,已成为幸福城市建设路上一道靓丽的风景。
总之,只有幸福城市建设主体链上的各方发挥协同效应,幸福城市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幸福城市的五个维度
幸福城市的建设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稍不慎就容易顾此失彼,因此建设者们需要找到幸福城市建设的“气门”和“抓手”,循序渐进。笔者认为,幸福城市的建设要紧抓五个维度:经济活跃、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公平、生态良好。
经济活跃。人们必须要有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条件,才能再去追求精神享受。而良好物质条件的来源就在于经济的繁荣和活跃。如果经济不活跃,居民不富裕、物质不丰富,人们整日为了生存问题而劳苦奔波,那他们就只能感受生活的疲惫和城市的冷酷,幸福城市也就成为空中楼阁。
政治清明。这是政治文明的一个方向,体现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和谐程度,是建设幸福城市过程中的不可缺失的重要一环。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政府信誉度高、廉洁高效、民主法治等方面。著名的“城市花园”新加坡,除经济发达外,更以其政府廉洁、服务效能高而举世闻名。时任总理李光耀曾誓言,“如果不能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新加坡将不能生存!”新加坡政府可以真正确保:税收的每一分钱怎么花都要有适当交代,到达基层受益人手上的时候,一块钱仍旧是一块钱。在廉洁理念指引下,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新加坡已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反腐防腐、财产申报等管理制度,成为世界上服务效能最高、政治最透明的政府之一,并推动其法治健全、社会稳定、进而跻身全球最幸福城市行列。
文化繁荣。这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既包含了教育、文化、艺术和体育等方面,也包括了人的道德状况、社会风气、人与人的和谐程度等。如果把一座城市比喻成一个人,那么漂亮整洁的城市面貌就是人的外表,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就是人的内心与灵魂。作为一个借改革春风从边陲小镇崛起的年轻城市,深圳曾一度被戴上“文化沙漠”的帽子。但近年来,这座城市正以其浓厚的书香气息而摘掉这顶帽子:人均购书量连续数年居大中城市之首,创办了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读书月”活动,举办了我国第一个以读书为号召的文化论坛,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独一无二的“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阅读,不仅让这座年轻城市从“文化沙漠”转变成“文化绿洲”,更让深圳成为一个以阅读为幸福、因热爱阅读而受人尊重的幸福城市。
生态良好。这是生态文明的重要表征,也是建立幸福城市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对于一个城市来说,生态良好也是幸福的先决条件。今天的城市发展,不能建立在生态破坏的基础上,不能以牺牲今后几代人的幸福为代价。享有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人的天然权利,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水、碧蓝的天、整洁的街道,才能让生活在城市中的人赏心悦目,深切感受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社会公平。公平是社会正义的调节器,是社会的稳定器和推动器,也是检验幸福指数的最重要标准。人们对于公平公正的追求,本来就是人的最原始的本性。我们所期望的幸福城市,它应该一视同仁地对待生活在这里的所有居民,无论他是“官商富”还是草根,都应当得到公平的对待。丹麦的奥胡斯,之所以会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城市”,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里充满着社会公平。在丹麦的奥胡斯,各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异非常小,每一个人都能够进入娱乐场所、高级公园,垃圾工和律师一样平等。如一位奥胡斯的清洁工所描述:“我每周只工作21小时,一年赚8万美元。我开的是梅赛德斯奔驰,每年都带家人去希腊旅游。”
2012年,央视一句“你幸福吗?”,走进街头巷尾,传颂大江南北,也揭开了全国、全民热议幸福的大幕。目前,全国至少100个城市提出建设幸福城市的施政目标。此外,国内一些城市结合其发展现状与目标,努力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幸福城市”。
汇流成河,聚河成江,合江成海。向“幸福城市”转型的大潮已经汹涌而来,并且势不可挡。
千百个城市承载的居民的幸福梦,犹如一个个美丽、灵动的音符,必将奏响一曲伟大的交响曲。这交响曲的名字,就叫做“中国梦”!
作者简介:卢俊卿,企业界知名学者,幸福企业理论首创者,著有《幸福企业才是最好的企业》、《第四次浪潮:绿色文明》、《幸福冲击波》等;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天九幸福集团董事局主席,著名社会活动家,国际慈善家,企业经营管理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