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近日指出,需要重视转型风险带来的金融问题。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30·60目标”目标,要求用30多年的时间,将几乎所有行业的碳排放降至零左右,这一过程会给高碳产业带来巨大风险,未来这些产业或将面临收入下降、成本上升、盈利下降,可能产生不良资产、搁浅资产。
面对“30·60目标”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政策体系应该如何完善?马骏对此提出七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以碳中和为约束,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绿色金融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项目等,相关项目需按no significant harm principles(无重大损害原则)执行。
第二,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相关的信息披露。未来碳中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或可考虑强制性执行。
第三,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气候风险分析、前瞻性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
第四,强化对低碳投融资的激励机制。一是考虑专门设立支持绿色低碳项目的再贷款项目,二是将较低风险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三是将银行的碳足迹纳入MPA或者人民银行的绿色银行考核,四是央行和银保监会可考虑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高碳资产风险权重。
第五,外汇局和主权基金应开展ESG投资。
第六,监管部门应要求停止在海外投资新建煤电项目。
第七,强化碳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充分考虑碳定价有效性及其对整个市场中所有行业的投资引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