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日前统计发现,2011年截至6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针对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开出的罚单接近500张。这个数字远远高于银行、证券等监管部门同期开出的罚单数量。
监管机构数据显示:阴阳保单“死灰复燃”
6月13日,山东保监局对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理由是出具阴阳保单、虚列费用。
辽宁保监局在5月份公布的一条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支公司在2008年至2009年经营过程中,私印保单系统外出单,承揽沈阳地区新车商业车险业务553笔,签单保费为2672833.68元,实收保费为2040069.24元,进行账外经营。
上述违规行为除被处10万元罚款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支公司办公室原主任刘俊安也被责令予以撤换。
据《每日经济新闻》不完全统计,私制保单、阴阳保单绝非个案,根据监管机构公布的数据,保险机构因“阴阳保单”受到处罚的数量,今年以来有所抬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机构总经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些业务出身的管理人员,为了获得收入,不惜铤而走险。”
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和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2010年保监会通过对21家保险法人的58个基层机构进行检查,查明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中介渠道、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1.4亿元。保监会因此处罚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117家,向15家保险总公司罚款合计1323万元。
部分保险公司:将强化内控制度
保监会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也对保险机构的发展给予殷切期望。6月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湖南调研时表示,保险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作用,加快保险创新步伐。
6月15日,吴定富在华泰保险调研时表示,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各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使每一项制度切实发挥作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出现的风险点。
上海一位保险机构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在银保新政下,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拓展银行销售渠道,存在账外支付手续费的情况。而一些小型保险代理机构,在比较混乱的市场格局下,通过给一些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费用而获得收入,存在较大风险。
一位中型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初步形成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风险岗位的管理、考核和风险的量化评估。对违反公司品质管理规定的销售人员,实行从取消晋升资格直至解除代理合同等惩戒措施,并同时予以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