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国际商报讯 1月12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中国”)宣布,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批准在辽宁省大连市的瓦房店成立贷款公司。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花旗中国首席执行官欧兆伦表示:“花旗致力于投资中国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够获准在辽宁省设立贷款公司,我们感到非常高兴。我们深刻理解在国内发展中地区拓宽金融服务的重要性,也相信花旗引进的贷款公司模式将有助于在国内进一步促进金融服务的持续性发展。”
据介绍,新的贷款公司将命名为大连瓦房店花旗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将提供抵押及无抵押贷款,以满足当地群众未被充分满足的金融服务需求,让贷款更加便捷,从而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2008年,花旗获准在湖北设立两家贷款公司,其中湖北荆州公安花旗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2月16日开业并正式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