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务金融网-商务领域金融服务专家
商务合作 010-87161183
最新公告:     · 又一喜讯!远阳寰宇集团总经理吴小明女士荣获「大湾区杰出…     · 谨防上当 电信诈骗危害群众为何屡禁不止     · 2024 IAI传鉴国际创意节在京开幕!
  1. 首页
  2. 商金研究
  3. 内容

海南大地震谣言源自巴西中学教西中学教

来源:商务金融网 日期:2008-09-08 人气:3197 责任编辑:主编
本报讯 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P>  据了解,西安市《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P>
<P>  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平方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P>
<P>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标准是全年家庭总收入不超过33200元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将收入标准调整为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P>
<P>  西安还加大了对房产开发企业城建费用支持力度。对于商品房项目,在2009年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150元/平方米基础上减免35元/平方米。</P>
<P>  综合新华社、《华商报》报道</P>
00
分享: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游客 评论,请在下方输入框内填写评论内容
热点聚焦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