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银行业“二次转型”
??专访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
2011年,在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着手开始从“形似”向“神似”转变“二次改革”的同时,监管机构也在积极酝酿着对中国银行业布局的重新调整。
去年年初,刚刚履新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一职的阎庆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推动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设计并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和银行业发展水平的金融监管体系框架。
时隔一年,“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已完成意见征求并上报国务院。银监会又开始着手研究将银行重新分类的方法。据称,新方法有望打破过去银行业按照“国有”、“股份”的“出身”划分的方式,而是以风险、资本以及其他要素作为标准进行全新分类。
转型突破口:“批量化”分层次服务
记者:在高举“转型”大旗的今天,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已成为商业银行差异化经营的兵家必争之地。口号虽然叫得响,但服务仍有待提升。在推动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更好地实现需求的“无缝对接”方面,银监会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想法?
阎庆民:小微企业融资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小微企业本身缺乏完善的抵押体系,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难免遭遇障碍。二是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虽然数量不大,但往往呈现“急、频、快”的特点,而银行层层审核的放贷流程与小微企业的需求存在错位。第三,2011年,受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企业资金链条收紧,客观而言,小企业对资金供应偏紧的感受比往年更为强烈。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监会去年先后出台了两个文件:被称作“银十条”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随后出台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对5月印发的“银十条”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通过更为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文件从几个方面入手给予小微企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首先,在市场准入层面,小微贷款总额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在分支机构的设置上,银监将给予优先考虑;第二,在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上,支持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比重的银行可适当提高;第三,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的银行,一部分贷款权重金融资本可降至75%。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允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到去年年底为止,银监会已批准1250支左右的中小企业金融债,目前,这些金融债已陆续开始在市场进行认购。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以及财税政策的配套机制,未来,小微企业融资难将有望在很大程度得到缓解。
更好的对接中小企业的需求,需要银行根据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来设计信贷产品,根据不同的客户群来提供量身定制、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记者:在利率市场化,息差将降低的大趋势之下,未来,什么才是中国银行业突破同质化困局的“利器”?
阎庆民:在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银行业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总地来说,应该是增强自身竞争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所谓突围的“利器”,我认为无外乎两点:一是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银监会对银行有个考核指标叫做成本收入比。实际上,2011年银行业平均成本收入比指标已降低到28%,按照国际一流银行的标准40%以下都是合格的。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银行业在成本管理上还有继续压缩的潜力和空间。
其二,利差的收紧将更加考验银行的服务水平,服务分层次将成为面临未来利率市场化的利器。
利率市场化压缩了中资银行业目前的利差,这就要求银行靠服务盈利。只有服务才能收费,以提高非利息收入为目标将促使银行获得更大程度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只有实现服务的分层次,在未来银行业实现完成市场化之时,才能使中资银行立于不败之地。
从今年开始,银行的服务要逐渐实现分层次。在坚持做好原有的普惠式、大众化服务的同时,使不同的客户群体享受到银行提供的分层次的金融服务产品。
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有些地区搞专业合作社,有的地方委托担保公司提供征信,而这些“一对一”的服务往往花费很多时间。
但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资金客观需求,要求银行从流程,产品设计、客服管理乃至人才配备上与之相匹配、适应。
比如:为中药、农产品小微企业放贷,要求客户经理十分熟悉专业市场的客户情况、信誉度、现金流等情况,这样才能很快满足小微企业50万、80万的贷款需求。
事实上,这些完成“二次转型”所需要的条件,中资银行大多都已经具备了。目前,一些中资银行已经开始借鉴淡马锡的“信贷工厂”模式,有的股份制银行推出“商贷通”等小微金融服务产品。这些做法的根本用意在于:实现小企业业务的“批量化”处理。
因为,“批量化”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批量化”可以解决融资贵问题。在全球金融领域都是这样,按照风险议价,允许银行适当上浮利率。但推出这类小微企业服务产品必须进行“批量化”的处理,只有这样手续办理起来才能满足小企业“短、频、快”的要求。
在满足小微企业短、频、急的需求同时,通过实现“批量化”分层次服务,银行的盈利水平和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第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有相当一部分比例应该是非信贷资产,这会使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更加科学。如果在一家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信贷和非信贷所占的比例各为50%,表明这家银行发展的可持续性较强。但目前,个别银行信贷资产所占到的比重甚至达到60%~70%,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这类银行未来所面临的任务和挑战比较繁重。
新监管标准:重点考量风险、资金标准
记者:一直以来,中国银行业实行按照历史出身的分类监管模式。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无论是欧美等发达国家还是“巴塞尔协议Ⅲ”,都将资产规模作为商业银行分类监管的重要标准。“巴塞尔协议”所中倡导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是否正在成为未来银行分类的一个重要方向?
阎庆民:目前,中国的银行监管体系主要基于银行“出身”的不同,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同的商业银行在监管指标上有所差异。
商业银行分类的确不应该“唯身份论”。银监会从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着手对调整分类标准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但国际标准往往与各个经济体自身的金融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分类包括几个因素:关联度、全球化程度、替代性、复杂性。这些指标都是对国际系统重要性大银行的标准,对中小银行无法复制,特别是全球化、关联度这两项指标。所以,在监管指标的设定上,银监会更为注重中国银行业的实际。
我个人认为应该是以风险的高低,而不应该以规模的大小来考虑这个问题,这样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更多要从风险角度出发,从资本角度出发。做任何交易,资本金都是要素和前提,这次金融危机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国际监管机构也在强调资本金的充足,没有足够的资本是难以应对经济的变化。
银监会将充分借鉴国际上系统性中央银行的一些因素,但更主要的是结合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实际,综合考虑资本、风险、内控、系统重要性等因素,根据一系列指标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划分。
记者:未来一段时期,银监会的监管重点将向哪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阎庆民:今年,银监会在监管方面提出几条措施:一是要求守风险。所谓守风险,就是要求守住风险底线,风险底线就是注重流动性的管理,希望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加强流动性的监管。
二是促转型。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银行业自身也要实现转型。首先是实现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不能长期依赖高额的信贷利差盈利。
中国银行业应遵循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而实体经济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是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税收、创造了就业,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银监会提出银行要立足于中小企业,服务于中小企业。事实上,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可以拥有更多话语权。
在国家批准的范围内,大银行可以对大企业,而小银行在对大企业方面显然没有市场优势。小银行服务大企业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和网络。但中小银行对当地的人文环境、地理情况都比较熟悉,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占有较为明显的优势。通过服务小微企业,中小银行可以找到与自己规模、体量“门当户对”的客户群体。
第三,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内控水平。国际金融危机证明,不能仅仅依靠外部监管来替代内控。在外部监管边界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充分发挥银行业自身的内控优势,才能确保银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飞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