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民银行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展至全部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推出经常账户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审核流程优化试点项目。摩根大通资金及证券服务部中国区主管许伟扬认为:“这些新法规的出台对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成为国际贸易结算货币具有重大意义。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展至所有进出口企业是在海内外市场推广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步,而上海地区的审核简化试点项目也将成为促进人民币跨境结算进程快速发展的催化剂。”
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展至全部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的广泛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修改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关于内地试点出口企业的规定,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广至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自
摩根大通资金及证券服务部中国区主管许伟扬表示:“出口企业无需申请成为内地试点出口企业就能收取跨境人民币付款,大大节省了时间;海外企业付款至内地的流程将更快速有效,也大大降低了付款被拒绝的可能性。更多的跨国企业可以选择人民币作为与中国子公司交易的支付币种,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管理外汇风险。同时,使用人民币结算让海外企业可能有机会获得更好的谈判价格。”
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项目启动,365家出口企业获准成为内地试点出口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作为出口货物贸易的结算货币。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项目发展迅速,很快从五个试点城市扩展到20个省/市/自治区,内地试点出口企业增加到67000多家。2011年8月,人民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目推广至全国。一直以来,从企业的角度,在进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方面,不存在试点企业名单限制,但是出口贸易方面,内地企业需要通过申请并被批准成为试点出口企业之后才能使用人民币结算。
自
上海地区经常账户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审核流程优化试点
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推出经常账户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审核流程优化试点项目。该试点项目允许上海地区的银行在为上海注册的部分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时,简化单证审核流程。企业必须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筛选条件之后,才能够获得试点资格。
遴选的条件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第一,目前只有注册在上海的企业才有资格参加遴选;第二, 企业必须与银行建立稳定的本币或外币业务关系超过1年,包括账户开立、跨境结算、授信以及信贷融资;第三,跨境结算的对手方相对稳定,跨境结算的交易属性、频度和规模相对稳定,无不良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