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SGX)今天正式发布了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主板上市规则。该规则将于2021年9月3日正式生效。
针对SPAC的框架发布,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指出:“新交所的SPAC框架将为企业提供更丰富的融资途径,并且在价格和执行方面有更强的确定性。我们希望通过推出SPAC制度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公司在新交所上市,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和投资机会。为达成这个目标,我们将着重发起人的素质和其过往的记录。在制度设计上,我们也提升了发起人所涉及的利益与风险,以及发起人与股东的利益相关性。”
新交所的SPAC框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要点和要求:
1. SPAC上市时市值不可低于1.5亿新元
2. SPAC必须在上市后的24个月内完成并购交易。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期限可延长最多12个月。
3. 在SPAC上市到并购交易后六个月内,发起人股份处于锁股期; 符合相关要求的发起人则得就所持股份的50%履行多六个月的锁股期。
4. 根据SPAC的市值规模,发起人必须在SPAC上市时认购不低于2.5%至3.5%的股份(股票、单位或认股权证)
5. 只有获得过半数独立董事的批准和过半数股东的投票支持,才能进行并购交易。
6. 股东所持有的认股权证可以与普通股分离。认股权证行权导致的股东稀释影响不得超过50%。
7. 所有独立股东均享有赎回权。
8. 发起人在SPAC上市时持有的“提振激励”(promote)股份上限为20%。
在新交所发布SPAC框架征求意见稿后,共收到80逾份反馈意见,这也是近期大众对于新交所征求意见稿反响最热烈的一次。这些反馈来自金融机构、投行、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企业金融服务公司、私人投资者、律师、审计师及相关协会等。新交所是在认真考虑并分析了所有反馈意见后,达成SPAC的框架设计。
新交所将与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合作,通过教育项目等方式向投资者介绍SPAC。此外,新交所还会与新加坡董事协会合作,向潜在的SPAC董事介绍具体的相关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