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商贸服务管理司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形势,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为全年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促进民生服务业发展方面,启动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试点工作,促进餐饮业发展。正式启动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试点,拟先选择10个城市,每个城市确定2家企业,开展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试点。提出了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见,起草《餐饮业管理条例》和《2009~2013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为规范餐饮业发展建章立制。
推动“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起草了“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调研报告,组织编写了《“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初稿,提出了“放心菜”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财政支持方向和保障措施等。财政部同意今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拟运用3.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对试点地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单位和“超市+基地”经营模式的大型连锁企业在社区开设连锁品牌店予以支持。
继续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公布了第三批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共100个,并下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第四批示范社区申报工作。
在推进流通现代化,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方面,商贸服务管理司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进行了物流示范工程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中日韩流通与物流合作机制,起草了2007年版《中日韩流通与物流联合报告书》。
继续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召开分等定级工作专题会议,对2008年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进行布置。组织分等定级审核验收组分别赴全国27个中心城市,对93家拟申报金鼎百货店的企业进行审核验收。
抓好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工作。联合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出台了《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了第二批中华老字号的专家评审工作。将老字号纳入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在国务院公布的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涉及95项“中华老字号”项目。同时继续做好企业发展指导和促进工作。大力推动国家开发银行运用开发性金融扶持流通业发展,筛选确定了83个重点贷款项目,已有16个项目获承诺贷款42.8亿元。
在落实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管理方面,加强了商业特许经营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继续开展特许经营备案工作,共完成763家特许企业备案,及时解决有关企业咨询及投诉。加快配套办法的制定,开展《特许经营处罚程序规定》起草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该部门规章的起草,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和完善,加强公众对特许人的监督。组织对特许企业进行培训。
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颁布并实施了《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早餐经营规范》等多个行业标准。
加强石油市场管理。加强石油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努力增加柴油产量及市场资源投放,保证春耕春种、抗震救灾、“三夏”农忙和渔业捕捞季的柴油需求,保证雨雪冰冻、奥运会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及时监测分析国际、国内成品油市场动态,所报送信息多次被中办、国办采用,国务院领导批示10次。
继续开展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方面,抓好商品零售场所“限塑”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目前工作初现成效,大中城市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袋使用量下降了80%。
开展“适度包装,节约资源”专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开展适度包装、节约资源专项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适度包装、节约资源”社会倡议活动新闻发布会,倡导“厂家不产、商家不进、消费者不买”过度包装商品,并赴天津、安徽、贵州、云南、海南等地进行了督导检查。从今年“中秋节”市场情况看,月饼过度包装、搭售商品等问题得到有效抑制。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对北京、沈阳等10个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进行阶段性审核验收,召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培训会,正式启用了回收经营者备案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
在抗震救灾工作方面,提出了恢复重建生活服务网点的政策建议,积极参与灾区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规划,协调财政政策支持。大力推动对口支援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商贸流通企业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
第四季度,商贸服务管理司的主要工作安排有: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和部党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服务科学发展的新领域、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能力和水平,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全力推动行业统计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工作体系。研究提出行业统计工作经费预算和使用方向,明确列支渠道,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完成审批程序。11月份召开了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和部署行业统计工作。
同时做好重点行业统计工作。加强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做好周报、月报和动态信息报送,尽快完成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完善批发零售业统计制度。安排部署零售批发业的行业统计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信息发布,建立行业较权威的数据库,年底前完成零售业景气指数的研究报告和《2008年度中国百货店发展情况报告》提纲;建立各类居民服务业统计体系。与沐浴专业委员会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每年提出行业运行分析报告。探索建立重点餐饮企业信息报送制度。
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做好内贸标准化工作的交接,并择机召开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协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掌握目前内贸标准管理现状,拟订流通标准工作制度。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工作。就《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抓紧推动审定、发布工作。抓紧修订《原油销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原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加油站服务技术规范》、《石油仓储企业服务技术规范》。对零售业、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领域的标准进行摸底,制定中长期标准计划。争取年底前完成《百货店分等定级标准》和《大型超市分等定级标准》初稿。
加大法律法规制订和落实力度。落实《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进一步规范石油市场管理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石油市场管理条例》。继续贯彻落实《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范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处罚程序规定》,争取年底前出台。加快制订《餐饮业管理条例》。
协调政策措施,促进行业发展。切实抓好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工作。按照《关于2008年开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城市申请试点。会同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论证项目方案和配套措施,确定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对列入试点范围的项目建设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组织有关方面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确保在年底前10个试点城市的2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启动。
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资金和行业政策。重点协调落实财政部“促进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协调延续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争取保留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积极争取将家政服务公共平台、早餐工程纳入今后一定时期财政支持的范围。
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继续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审贷标准与流通企业实际情况对接。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工作协调机制,从各地推荐的项目中选择具备条件的重点突破,确保成功率。对于受信贷规模限制或尚不成熟的项目,推动列入国开行项目储备库,争取列入2009年信贷计划。
促进结构调整,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11月初完成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中日韩流通及物流联合报告书》,推动作为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议的成果之一。
做好企业发展指导工作,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做好新增重点培育大型流通企业评估和筛选工作,力争年底前确定新增名单。举办四期大型流通企业专项辅导班,为流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培训服务。12月份召开重点培育企业工作会议;加大中小流通企业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政策向中小流通企业倾斜,缓解中小流通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将中小流通企业纳入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范围。
抓好商业科技与电子商务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掌握商业科技、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推动商业科技与电子商务项目纳入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扶持范围。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强对地方指导,促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工作机制。同时培育服务品牌,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深入开展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工作;继续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零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10月底前完成35个中心城市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继续从消费安全、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的角度组织大型超市的达标工作;指导全国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酒店分等定级工作;深入贯彻《绿色饭店》国家标准,指导中国饭店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绿色饭店”工作。
深入开展商贸服务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巩固“限塑”工作成果,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抑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要求》国家标准尽快出台。筹备召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现场会和第一、二批“限期禁止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试点工作现场会。适时启动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