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海汽车公告称,公司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通用金融)提供担保贷款2亿元。
公告称,上海汽车控股98.59%的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0%股权,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持有其40%股权,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截至公告日,上海汽车无对外逾期担保,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025亿元,占公司200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13.11%。
上海汽车称,为适应上汽通用金融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该公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要求,公司三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在2008年已提供40亿元担保额度基础上,按照对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其增加人民币35亿元担保额的支持,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08年12月底止。
上汽通用金融公司2008年11月6日与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额度为2亿元的授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将从2008年11月7日起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的本次授信提供担保。
公开资料显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亿元。经营范围为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等。
截至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9亿元,负债110.7亿元,净资产18.3亿元。
上海汽车认为上汽通用金融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的手续完备,将满足该公司因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而对经营活动资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