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沈阳薇薇美容与京都薇薇之间展开了多起商标诉讼案,既有商标侵权案件,也有商标行政诉讼案件。
一、维权历程的历史与现实
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创立于 1989年10月,1996年8月就“薇薇WEIWEI及图”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于1997年9月被核准注册。经过20多年的开拓进取,沈阳薇薇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生活美容、美体为主,美容用品销售、专业美容学校、著名品牌代理、医疗整形美容、连锁美容机构等为一体的国内大型综合性美容企业,并在国内各类评选中屡获殊荣,企业知名度与信誉迅速提升,作为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的注册商标“薇薇 WEIWEI” 更是荣膺辽宁省“著名商标”称号。
2003年前后,沈阳薇薇的部分客户及代理商纷纷反映,一些薇薇美容院使用的化妆品是不合格产品。经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薇薇”美容院都是“京都薇薇”在沈阳经营的分店。由于在经营中使用“三无”等不合格产品,上述这些分店已被工商、卫生监督等经济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原来,这家名为北京京都薇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在1996年成立;从1998年起,京都薇薇就经常在众多媒体的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薇薇”商标及“W”的变形标识图形,在北京等城市不断设立连锁连营企业。苦心培育多年的品牌形象和企业商誉,就这样一夜之间被他人恣意侵犯,令沈阳薇薇难以接受。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看清事实真相,捍卫自身的商标权益,沈阳薇薇在2002年8月份向商评委提出了“京都薇薇JINGDUWEIEI”商标争议申请,请求商评委对争议商标予以撤销;并针对京都薇薇对沈阳薇薇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侵权行为的事实,在2003年2月,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开始了一场历时四年的维权保卫战。
2003年9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个案件,2003年12月依法宣判,京都薇薇公司构成了对沈阳薇薇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沈阳薇薇胜诉。京都薇薇公司不服,又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于2004年4月以沈阳薇薇对涉案商标提出争议为由,中止诉讼。
沈阳薇薇历经国家商评委评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成功地终局撤销第1651834号“京都薇薇JINGDUWEIWEI”商标。在维权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沈阳薇薇乘胜追击,向辽宁省高法递交了恢复诉讼的申请。并在2006年8月,获得了辽宁高法二审的胜诉判决。这意味着,在沈阳薇薇与京都薇薇之间的这场商标确权以及商标侵权的持久战,以沈阳薇薇大获全胜而告终。
沈阳薇薇负责人透露,2006年京都薇薇败诉后,只对“京都薇薇JINGDUWEIWEI”商标略作改动,重新大量申请注册,继续大量使用“京都薇薇”系列商标。2006年到现在,已有数件“京都薇薇”系列的商标被驳回而不予注册。期间,沈阳薇薇在2003年提起商标争议的第1965765 号“环球京都薇薇”商标,于2010年6月被撤销美容院等服务项目上的注册;另外,沈阳薇薇已于2010年7月,对第5112205 号“京都微微JINGDUWEIWEI”商标提起异议,现在该项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维权工作的未来动向
时至今日,京都薇薇的商标权利状态非常不稳定,给众多不明真相的代理商、加盟商带来巨大的市场风险,使广大消费者存在严重的混淆误认,给沈阳薇薇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据悉,几年来,京都薇薇与多个加盟商之间存在严重的许可经营的民事纠纷。对于广大加盟商来说,由于其对品牌的依赖度很高,一旦品牌出现问题,则企业所有的付出将有可能丧失殆尽,同时也将卷入无休止的法律纠纷。沈阳薇薇真诚希望广大加盟商和消费者擦亮眼睛,在选择合作伙伴或者商品服务时,维护好自身的相关权益。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锋涛认为,行业内存在竞争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的。但是,应当呼吁良性的、公平的竞争,反对恶意的、不正当的竞争。沈阳薇薇坚持,针对京都薇薇多件商标已在美容院等服务项目上被撤销注册的客观事实,将密切关注京都薇薇在经营活动中,对相关商标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京都薇薇在有关商业活动及服务项目中,突出使用“京都薇薇”商业标识,沈阳薇薇就将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和企业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