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有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重要补充力量。国家高度重视、大力扶持村镇银行发展。但准入标准迄今尚未明确,村镇银行无法以直联方式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不能与其他银行实现互联互通,只能通过发起行间接进入银行支付系统,且汇划到账的速度慢,不能满足快速、便捷服务客户要求,也容易出现差错事故,严重制约着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因此,全国工商联两会期间 建议,明确村镇银行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银行支付系统。
据统计,截至 2012年 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 799家。2012年 1~9月,银监会共核准 18家银行业机构发起设立 187家村镇银行的规划,其中75%在中西部地区。当前,村镇银行规模和实力不断扩大,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极大缓解了农村地区社会信贷资金供求之间的矛盾,有效改善了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现状,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缓解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5月,银监会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 20%降低为 15%。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的限制仍然较多,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村镇银行不能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支付系统,导致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受限,客户大量流失。
虽然 2008年人民银行在有关规定中就提到,“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准入标准迄今尚未明确。村镇银行迄今无法以直联方式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不能与其他银行实现互联互通,只能通过发起行间接进入银行支付系统,且汇划到账的速度慢,不能满足快速、便捷服务客户要求,也容易出现差错事故,严重制约着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如甘肃庆阳的瑞信村镇银行,成立五年来,存款余额达到 4.8亿元,贷款余额 5.2亿元,营业收入 8457万元,上缴税金 1197万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 0.4%,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了良好银行的标准。但由于没有能够进入银行支付系统,每汇入汇出一笔(不论金额多少),要多支付 45%~135%的汇费。这严重增加了村镇银行的运营成本,直接影响村镇银行的客户源,制约其健康发展。
因此,全国工商联建议:
1.建议人民银行制定村镇银行进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细则标准。使运营成熟和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能够直接进入银行支付系统,提高结算速度和服务小微型企业的能力。
2.适当降低村镇银行银联入网的门槛,推动村镇银行发展银行卡业务。允许村镇银行办理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扩大和丰富村镇银行的结算范围和服务手段。
3.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要扶持和引导村镇银行健康发展。加强对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的指导培训和风险监管力度。鼓励村镇银行采用成熟的风险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促进村镇银行审慎稳健经营。引导村镇银行引进国有银行的网络资源和产品,提高村镇银行的竞争力。(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