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紧日子”成为当下焦点话题之际,公众似乎更应该关注政府怎么花钱。日前公布的中央部门2012年决算显示,中央层面的“三公经费”仅有74.2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5.59亿元,超过九成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只有国家发改委、保监会等个别部委支出有所增加。这份成绩单提早兑现了财政部要求今年中央国家机关一般性支出压缩5%的承诺,我们该为此给出掌声吗?
且慢,让我们来看看细节。因公出国(境)费是少了,不过一些部委的各种境外培训、业务调研项目却多了,仅商务部这几项合计就高达1367万多元,超过其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四分之一;公务接待费也少了,不过一些部委却多了项前所未有的外事接待费,比如司法部公务接待费112.84万元,外事接待费却多达115万元;公车购置运行费也少了,一些部委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却多了,比如中国气象局今年比去年无端多出1000多辆车,且不做任何说明。
虽然这只是几个极端的例子,却给未来埋下了隐患。公众有理由质疑,我们当下看到的“三公经费”数据还是真实可信的吗?相关部门对公开“三公经费”的承诺履行还是真心诚意的吗?
客观地说,从三年前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到现在“争先恐后晒三公”,中国的预算民主已经行进在正确的轨道上了。以往这些被视为“国家机密”的政府预决算数据,都只是在每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向代表公开,即便这样,数百页的政府账本也只允许代表粗看一眼,便被迅速收走,遑论对社会公众的信息透明。一些部门和地方的预算甚至隐藏着不少“花招”,比如被视为国家机动资金的“口袋预算”,还有难以言表却数额巨大的“其他支出”。
近些年来,“普遍的机密”逐渐成为“个别的例外”。中央要求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首当其冲便是对政府预算账本的公开,毕竟政府预算花的是纳税人的钱,知道自己的钱是怎么花的,是纳税人享有的基本权利。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对“三公经费”的按时公布,以及对公布细节指标的逐步明确,正是对中央要求和舆论呼声的积极响应。不过,这种响应似乎总是比公众期望的节奏要慢半拍。
慢半拍的理由,一方面是以往部门行事的规则和程序受到了扰乱,一时难以适应;另一方面也在于此前暗箱操作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盘根错节,短期内难以割舍。
2007年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就对中央行政机关、县以上政府以及县、区、乡镇等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设立了分门别类、层次分明的公开标准和项目要求。而且,越是基层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高,要求披露的项目也越具体。但现实的情况刚好相反,中央部门的预算公开越来越具体详细,三公经费的压缩也初见成效,但到了地方政府层面,却语焉不详,仅有10几个省区寥寥响应,尤其是涉及乡镇层面的“三公经费”公开,至今仍不见踪影。
地方政府花钱的手不能有所限制,“过紧日子”的想法只能是一厢情愿罢了。再加上年中已至,又到了“跑部钱进”的时节,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盯着中央财政那只撒钱的手,不少大员纷纷入京“哭穷”,此时若任由财政资金在地方被“跑冒滴漏”,而不加以限制,则无异于中央省钱给地方花,全国人民省钱给少数官员花,这显然是非常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李克强总理前不久提出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绩效管理的制度,正是要给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设定“政府花钱”的原则,以及对花钱效率的评价体系,总得来说,就是首先把政府花钱的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也是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理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财政预算体制的一次倒逼改革,也是简政放权的政府机构改革在预算领域的一次演练。
而演练能否成功的前提是,政府预算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完整。其中,公开是第一要务,因为一份缺乏民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预算账本,从法理角度来看,是不成立和无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