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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地方法院应由中央集中管理

来源:商务金融网 日期:2013-11-06 人气:2233 责任编辑:主编

    11月3日,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表示,当前中国的市场自由不够,市场秩序更加混乱,维权和维稳的矛盾突出。可行的出路是厉行法治,强调“法治压倒一切”。比如,地方法院应由中央集中管理,以避免地方政府以维稳为由影响当地法院判案。
    江平是在北京参与“中国城镇化发展与法治建设展望”论坛时发表上述看法的。该论坛由国浩律师事务所举办。
    江平认为,中国在城镇化的过程上,一个突出问题是维权和维稳两方面的冲突更加尖锐。解决好城镇化过程中维权与维稳的冲突,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的关键。
    江平从三个方面解读维权和维稳的冲突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第一,从自由和秩序的角度看,维权强调的是自由,维稳强调的是秩序。当前,中国的市场自由不够,市场秩序更加混乱。厉行法治,一方面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一方面也要维护市场秩序,抑制市场混乱和失范。
    第二,从私权和公权角度看,私权在面对公权时,活动范围到底有多大?江平认为,首先,私权的行使不能侵犯“公序良俗”,也就是不能侵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其次,即私人利益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当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征收私人财产。这在《物权法》里有规定。除了上述两点情况,私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江平认为,当前,何为“社会利益”,何为“公共利益”,应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界定。而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有能够代表公共意见的机构。现在的听证会机制更多的是听取个人及有关人士的意见,而非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
    江平表示,目前,中国已有一些征信机构和民意调查机构,但这些机构受到很多限制。比如,领导干部、政府机构在民意中的评价如何,这些机构是不能或不敢调查的。现在,中国社会还缺少科学的、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机构。
    第三,维权是律师的主要职能。维稳是公安部门、政法部门,尤其是各地政法委的关键职能。江平表示,“我是始终反对‘稳定压倒一切’这个说法的”,“不能够借稳定来压制权利,不能够借稳定来压制人权”,“我觉得稳定压倒一切,应该改成‘法治压倒一切’”。
    江平指出,就确保法治统一、有效而言,地方法院应由中央集中管理,这包括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权,都由中央管理。据他介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长乔石曾经提过,地方法院不应当受地方政法委领导。
他认为,现在,地方法院受地方政法委领导,后者常以地区稳定为由,影响当地法院判案。地方法院的权力如果集中到中央,就可以大大免除受地方以维稳为名的干扰。这样,法院就有可能不以地方稳定为依据和前提,更加公正地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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