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指导意见》提出了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发展导向,明确了政府创造良好环境的工作重点。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夏农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发改委于2010年在全国选择37个区域组织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2013年,在这37个试点区域中,有29个试点区域的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试点区域服务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积极工作,进一步发挥好试点的示范效应。
《指导意见》强调,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进一步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我国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一是鼓励企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发展;二是推进农业生产和工业制造现代化;三是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
《指导意见》明确,现阶段我国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着力从深化改革开放、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创新、有效供给土地、健全价格机制和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同时,要围绕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